王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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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

离婚手册

来源:青岛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fxlawlh.com/   时间:2016/7/21 17:14:43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往往涉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离婚问题,诉讼离婚还有自己的离婚程序和条件,掌握这些法律知识对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来说十分重要,本文主要对这些常见的离婚问题及解决办法作了详细介绍。谚云“宁拆十座坟,不破一门亲”。你小子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还专门写一本离婚的书,让老爷爷知道了,非追着打屁股,你是还嫌社会不乱吗?还是闲得没事干?答曰:非也。时代在前进,观念在更新,那种从一而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观念早已成为昨日黄花。在这个感情自由,崇尚自我的年代,离婚不再也不应该再是一件令人难堪和遭人非议的事。人的一生是短暂的,不管相对于地球4亿岁的年龄,还是相对于人类200万年的发展历程。昨日孩提时,挽起裤腿到河沟里摸泥鳅的情景还历历在目,一转眼,自己的孩子也到了上大学的年龄。人的一生就这几十年,离婚念头闪现的时候,稍一犹豫青丝已成了白发。感情上的疙瘩一直没解开,到老了,方后悔那时为何不快刀斩乱麻,早离早断的好,害得我一辈子委屈了自己的感情。当然,我还是推崇真挚的爱情,赞美从一而终的幸福美满的夫妻,我不希望社会发展到人们见了面不再问“你吃了吗?”,而是问“你离了吗?”,夫妻之间互相防备,都把自己的钱攥得紧紧的,唯恐离婚时被对方分了去,那是社会的倒退。每一个找我离婚的当事人,我都真诚的奉劝他(她)以和为贵,我不主张“忍”,但主张“和”,如果还有和好的可能的话,哪怕是一点点,我都极力的去做说服他(她)的工作。作为一名律师,我没有这个义务,有时时间也不允许,从经济利益考虑也违背了经济效益原则,但我不会轻易去接受离婚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每一个当事人我都劝他三思而行,不要头脑发热或意气用事。但我并不主张“凑和着过”,一个家庭真的走到了情感的边缘,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如果还坚持“从一而终”的话,我觉得对夫妻双方来说都是不公平的,小而言之,委屈了自己的感情,大而言之,泯灭了人的天性。为了摆脱这种情感的桎梏,就必须提到我们这本书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一个词——离婚。本书将从离婚的程序,风险防范、实用技巧等几个方面,对想要离婚或不想离婚的人提供法律上的依据和事实上的“操作规程”。在编排上,以时间为轴,同时穿插一些实用案例,举案说法,使呆板的法条,更具灵活性和可操作性。本书中有的地方会谈到一些实用技巧,这是作者在办理离婚案件中积累和掌握的一些实践经验,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比如夫妻双方都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情况相同,谁也没有优势,而法律上有规定“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如果想离婚,又想要孩子,不妨先把孩子放到他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那儿几年,这样离婚时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占到了主动。再比如法律规定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可作为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优先条件,那么离婚前做绝育手术也不失为孩子抚养权的一个有效途径(当然可能要下的本儿大了一点)。在语言叙述上本书力求简洁,以浅显易懂的语言阐明事理。本书不是法学教材,也不作法学研究之用,一切以解决实际情况为宗旨。所以对于婚姻法的渊源以及一些法理性的东西不作深入探讨。许多离婚当事人在处理离婚问题时没有头绪,不知道如何争取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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