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谦

联系我们

姓名:王谦
手机:15953209688
邮箱:15953209688@126.com
证号:13702201010951692
律所:山东海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东路69号凯旋山庄34号楼

首页: 律师文集 > 协议离婚> 正文

协议离婚

协议办理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来源:青岛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fxlawlh.com/   时间:2023/2/1 15:21:29

  协议办理离婚需要准备的资料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等。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一、协议办理离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办离婚手续需要准备的其他材料。

  二、夫妻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流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协商;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如果三十天满,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

  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协议离婚多久可以再婚

  协议离婚后再婚的时间没有限制。协议离婚的,只要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完离婚手续,领取结婚证就可以再婚。诉讼离婚的,一方取得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后可以再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电话联系

  • 15953209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