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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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

与丈夫离婚次日女子持刀砍死婆婆和儿子

来源:青岛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fxlawlh.com/   时间:2015/10/6 16:41:16

  与丈夫离婚次日 女子持刀砍死婆婆和儿子

  上月28日,广州市荔湾区桥中发生一起惨剧,33岁的江西女子陈某挥刀砍死家婆和年仅3岁的儿子,“我要让他痛苦一生”。近日,荔湾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陈某。据她交代,她常与家婆闹矛盾,而孝顺的丈夫邱某却总偏帮家婆,离婚后她又认为邱某在赔偿上欺骗了她,因此报复邱某。

  夫妻关系恶化离婚

  陈某是江西赣州人,她与丈夫邱某在2008年结婚,婚后她和邱某的一大家子居住在广州市荔湾区桥中的一处出租屋内。

  2009年陈某生下儿子小中。生孩子前,夫妻关系还算和睦,但自从儿子小中出生以后,陈某和婆婆余某经常因为带孩子的生活方式、教育方式看法不同而产生矛盾,婆媳关系一直不好,经常吵架甚至长时间互相不说话。

  据邱某说,每当妻子和母亲闹矛盾,他都会帮母亲说话。他解释说,因为自己是家里的长子,想做个榜样,孝顺母亲,因此家里的很多事情都听由母亲做主。然而,正因为如此,陈某则认为邱某偏心家婆,自己在家里比较受气。长此以往,邱某和陈某的夫妻关系恶化,最终两人在今年3月27日回老家正式办理了离婚手续。

  妻子交代行凶动机

  陈某婚后将邱某挣的钱用于家庭开支,自己的收入则私存起来。在离婚时,邱某提出抚养儿子小中,陈某私存的7万元就作补偿给她。陈某却误认为邱某说的是另外再补偿给她7万元。离婚后,邱某没有再支付7万元给她,陈某就认为邱某欺骗了她。

  3月28日,他们办完离婚手续回到广州的第二天早上,家里只剩下陈某、婆婆余某、儿子小中、弟媳和侄子在家。

  陈某决定报复邱某。她先将弟媳和侄子所在的房间门扣住,待婆婆走进厨房以后,她拿菜刀将婆婆砍倒在地。接着,陈某又对着熟睡的儿子砍了五刀。行凶后,陈某又割喉自杀。

  在接受讯问时陈某说她没想过要杀邱某。“我是想杀了他妈妈和儿子,让他痛苦一生。”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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