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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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

一方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来源:青岛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fxlawlh.com/   时间:2017/12/18 15:50:05

我国婚姻法有规定对于夫妻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恶意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部分或适当少分。当夫妻感情出现裂痕时,为了减少自身的经济损失,往往会出现某一方将财产转移、隐匿的情况,那么一方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下面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表现?

(一)转移已有存款;

(二)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三)私自出售房屋;

(四)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五)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二、一方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一)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在离婚诉讼中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行为,一经认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二)如果一方在起诉离婚时就夫妻共同财产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也作出了财产保全的裁定,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查封、扣押或财产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而另一方仍然实施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行为,人民法院这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如果是在离婚以后另一方发现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从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行为之次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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